7月24日,来自乌鲁木齐各区(县)近400名来自各社区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在乌鲁木齐市房产管理局接受保障性住房业务培训。
之所进行本次系统培训,也缘于去年部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所在社区申请保障性住房时,出现部分居委会工作脱节以至延误部分家庭申报的问题。
乌鲁木齐房产管理局房产处负责人(处长陆江涛)介绍,从7月28日起,乌鲁木齐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领取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10月31日结束申请。为了尽可能有限照顾最困难群体家庭,该负责人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尽量提早提交相关申请。
乌鲁木齐保障性住房中,在以往直管公房的基础上,08年各区县还提供2000套廉租住房按照实物配租的形式,对乌鲁木齐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保障。廉租住房分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三种保障形式。
据了解,年初市政府规划年内建设1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目前,廉租住房基本已经全面开工,经济适用房的开工面积也已达14.7万平方米,全部为政府集中建设项目。
2008年乌鲁木齐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规模为90万平方米左右,由政府主导建设的规模为60万平方米左右。政府主导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为:廉租住房2000套;经济适用住房6800套;解危解困房1000套;棚户区改造1000户。除经济适用住房年底竣工20万平方米外,廉租住房、解危解困房、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年底将全部竣工。
附: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户籍时间在三年以上, 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申请前连续6个月)低于300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租赁住房补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实物配租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
3,享受低保待遇或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一年以上;
4,家庭为一人一户的,年龄必须在30岁以上;(3、4项为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须具备的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须提交的材料:
1,《乌鲁木齐市廉租住房申请表》;
2,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3,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4,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家庭户口簿。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家庭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申请前连续6个月)为7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须提交材料:
1,《乌鲁木齐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3,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4,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家庭户口簿。
(完)(责任编辑:马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