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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 体系覆盖全疆

 作者:靳泉 来源:新疆日报 日期: 2008-07-25 订阅"新华手机报"

新疆各地、各部门以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契机,积极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2007年11月1日《突发事件应对法》施行后,自治区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使全区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在机构建设方面,各地、各部门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充实人员,明确职责,不断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体系,已基本建成覆盖全区的应急管理体制。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的演练。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对现有预案进行梳理,推进专项预案编制,加强重大活动和社会单元的预案编制。阿克苏地区各县市、各单位陆续开展了安全生产、交通事故、公共卫生、动物疫情、气候灾害等各种应急演练160多次,提高了各级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面,各地、各部门加强了以公安、消防、交通、医疗急救、森林防火、动物重大疾病防治等为主体的专业队伍建设,基本形成了以公安、武警、预备役民兵以及解放军为骨干的突击力量,以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应急物资管理得到加强。乌鲁木齐市对全市各类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普查并登记造册。喀什地区通过开展救援物资储备的清查统计、各类安全隐患排查、风险分析评估工作,有计划地实施应急资源基础数据库建设。阜康市政府应急办与20多家企事业单位签订了物资保障协议牞保证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能够随时供给应急处置。

信息报送工作不断完善。阿勒泰地区狠抓应急管理信息员队伍建设,组建了涵盖各县(市)、各部门的60余人的应急管理信息网络,畅通了信息报送渠道。石河子市通过建立与各单位、各部门及重点企事业单位24小时值班联络制度,保证了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畅通。

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自治区的应急管理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今年以来,各地一系列的突发事件都得到了及时妥善的处理,保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完)(责任编辑: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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